一、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,须提供:
(1)无偿献血证;
(2)身份证;
(3)就诊医院输血记录单(复印件),并加盖医院公章;
(4)就诊医院用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。
二、无偿献血者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报销,须提供:
(1)无偿献血证;
(2)献血者本人身份证;
(3)用血者与献血者的关系证明。
双方在同一户籍,可携带户口本;双方不在同一户籍,需携带关系证明,证明可由:单位、街办、派出所、社区、村委会开据。
(4)就诊医院输血记录单(复印件),加盖医院公章;
(5)就诊医院用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。
三、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者本人及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报销,须提供:(1)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及本人身份证;
(2)山西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证明;
(3)用血者与捐献造血干细胞者的关系证明。
双方在同一户籍,可携带户口本;双方不在同一户籍,需携带关系证明,证明可由:单位、街办、派出所、社区、村委会开据;
(4)就诊医院输血记录单(复印件),加盖医院公章;
(5)就诊医院用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。
四、如非本人办理报销手续,代办人需出示身份证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